入境須知

【台灣自由行-來台須知統整!】

對於香港旅客來台灣,以下是一些重要的重點要掌握,包括入境事宜和一些來台灣旅遊前的基本資訊,包括簽證、機場、消費退稅、來台旅遊一些生活差異!

  1. 簽證:香港居民可以免簽證前往台灣旅遊,最長停留期為90天。請確保您的護照在入境時仍然有效。
  2. 入境文件:除了有效護照,您還需要填寫入境卡,這是入境台灣的一個必要步驟。台灣入境局規定:請遵循台灣入境局的規定,包括在入境時檢查行李和遵守海關規則。
  3. 自2015年7月1日起,臺灣內政部移民署為響應節能減碳、簡化程序,允許入境臺灣的國外遊客,在購買機票後,遊客即可線上填寫入境登記表,若有缺漏入境查驗時另須重新填寫紙本入國登記表。在機上或是臺灣機場(入境審查櫃檯)內可以取得入境登記表。填寫後,在入境審查同時,連同護照交給海關人員。
   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入臺證
    線上填寫入國登記表Online Arrival Card
  4. 現在入境時台灣不須提供檢疫證明,也不用隔離了!
  5. 入境旅客攜帶菸、酒(酒5公升,菸1000支為限),以年滿20歲之旅客為限。其中酒類1公升,捲菸200支免稅,超過部分應依規定申報稅放,如未申報經查獲者,將依規定沒入。
項目限額向海關申報
新臺幣10萬元超額部分須退運(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,出境時再攜出)。
人民幣2萬元
外幣等值美金1萬元可全數攜入。
無記名有價證券等值美金1萬元
黃金等值美金2萬元總價值超過等值美金2萬元者,於辦理報關手續前,須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(電話:02-23510271)申請「輸入許可證」。
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/寶石/白金等值美金50萬元
  1. 新臺幣:入境旅客攜帶入境,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。
  2. 對入出境申報手續及所攜物品行李、藥品、貨幣限制,如有任何疑問,可至海關服務櫃檯查詢。
    多詳細報關資訊請參考入境報關須知(含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)出境報關須知
    (服務電話:第一航廈03-3982307、0800-311006(免費服務專線);第二航廈 03-3983386、0800-016801(免費服務專線)。

機場到台北

當香港旅客抵達台灣的桃園機場後,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一些重要事項:

  1. 辦理電話卡:在桃園機場內,您可以找到各大電信運營商的櫃檯,如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等,購買預付卡或SIM卡。這樣您就可以隨時保持聯繫,使用行動數據,並打電話給家人或朋友。
  2. 換台幣:在桃園機場內有多家銀行和貨幣兌換櫃檯,您可以在這裡換取台幣。此外,也有自動提款機(ATM)可供使用,您可以使用國際信用卡或銀行卡在當地提取台幣。
  3. 交通方式:您可以選擇搭乘計程車、客運巴士或捷運前往台北市中心或其他目的地。桃園機場有一個捷運站,您可以搭乘桃園機場捷運(Taoyuan Airport MRT)前往台北市區,這是一個方便且快速的方式。此外,您也可以搭乘機場巴士或計程車,視乎您的目的地而定。
  4. 行李:桃園機場提供行李托運和領取服務,您可以在抵達或離開時使用。
  5. 關稅退還:如果您購買了免稅商品,您可以在機場辦理關稅退還手續。
  6. 旅遊資訊:在機場內有旅遊資訊櫃檯,可以獲得旅遊建議和地圖等資訊。
  7. 餐飲和購物:桃園機場內設有多家餐廳、咖啡店和商店,您可以品嚐美食,或購物紀念品。

來台旅遊生活資訊

  1. 營業稅及服務費:台灣的營業稅通常已包含在定價當中,不須另外支付。購物後,使用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商家會開立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,以為憑證。在臺灣的旅館、餐廳大都會收取10%的服務費。
  2. 旅行支票:台灣的商家多不收旅行支票,故凡持旅行支票者,請於銀行兌換成新臺幣。
  3. 電壓標準:台灣一般家庭照明及小型器具之電壓為110V或220V,頻率為60Hz,如有從國外攜進之電器用品,必須先確認電壓、頻率是否適用。
  4. 通用語言:中文是台灣的官方語言,但英語在大多數旅遊地點和酒店也被廣泛使用。
  5. 貨幣:台幣(NTD)是台灣的貨幣,主要流通紙鈔面值有2000、1000、500、200及100元。硬幣則有50、10、5及1元;信用卡在大多數地方也被接受,但建議攜帶少量現金以應付小額交易。人民幣、港幣及美元在市面上無法通用。
  6. 匯率:港幣換率約1HK/4NT、人民幣換率約1RMB/4NT、美元約1US/32NT,惟匯率每日浮動不定,須依當日公告。
  7. 交通:台灣的大眾交通系統非常方便,包括捷運、公車和高鐵。您可以購買悠遊卡或一卡通,方便支付交通費用。另外,計程車也是一種常見的交通方式。
  8. 安全:台灣台北是一個相對安全的旅遊目的地,但仍應保持警惕,保護個人財物,特別是在繁忙的旅遊地點。
  9. 文化尊重:尊重台灣的文化和習俗非常重要。請遵守當地的禮儀和習慣,並尊重當地人民。

消費後如何退稅

持下列證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天之外籍旅客:

  1. 非中華民國之護照。
  2. 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。
  3. 旅行證。
  4. 入出境許可證(含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之證照)。
  5. 臨時停留許可證。(註:僅限於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申辦退稅,不適用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之相關規定。)

稅率及計算公式

  • 稅率:5%
  • 退稅服務手續費率:20%
  • 申退稅額=發票金額(含稅)÷1.05×0.05(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)
  • 退稅款淨額=申退稅額-申退稅額*0.2(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)

可申請退稅的範圍

向貼有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標誌(如下圖)之特約商店,購買可隨旅行攜帶出境之應稅貨物,但不包括下列貨物:

  1. 因安全理由不得攜帶上飛機或船舶之貨物。(如:易燃品類、高壓縮罐、腐蝕性物質、磁性物質、毒性物料、爆藥、具防盜警鈴之公事包及小型手提箱、強氧化劑、放射性物資或其他依國際空運協會規範之影響飛航安全物品等貨物)
  2. 不符各家航、空運公司機艙限制規定之貨物。
  3. 未隨行貨物。
  4. 在出境前已轉讓、拆封使用、消耗或私自調換之貨物。

註:飯店住宿、餐飲及免稅貨物等消費金額,不在可申請退稅貨物範圍。

外籍旅客申請退稅最低含稅購物金額

外籍旅客向貼有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標誌之特約商店購物,同一日向同一特約商店購物累計含稅消費金額在新臺幣(下同)2千元以上,得於購物當日持入境證照向商店銷售人員申請開立退稅表單。

外籍旅客購物退稅相關注意事項

機場港口退稅

在哪裡申請:有下列識別標誌之機場港口退稅服務櫃檯

  1. 申請時點:出境時託運貨物前
  2. 攜帶貨物出境期限:自購買日起90日內

申請退稅應備證件:

  1. 入境證照。
  2. 購物之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。
  3. 退稅明細申請表。

特別注意事項:

  1. 為維護您的權益,請提早3小時抵達機場或港口辦理退稅手續。
  2. 自桃園國際機場出境之旅客,當次來台旅遊累計含稅消費金額在4萬8千元以下(不含已辦理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之消費金額),出境當日得於機場捷運線台北車站A1站辦理退稅。

現場小額退稅

在哪裡申請:有下列識別標誌之特約商店

  1. 申請時點:購物當日
  2. 攜帶貨物出境期限:自購買日起90日內
  3. 申請退稅應備證件:
  4. 入境證照。
  5. 購物之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。
  6. 特別注意事項:
  7. 同一日向同一特約商店累計含稅消費金額在4萬8千元以下得申請現場小額退稅。
  8. 下列情況不適用現場小額退稅,請於出境前至機場港口辦理退稅:
  9. 旅客當次來臺旅遊辦理現場小額退稅累計含稅消費金額超過12萬元。
  10. 同年度多次來臺旅遊辦理現場小額退稅累計含稅消費金額超過24萬元。
  11. 外籍旅客退稅系統查無入境資料者。

這些重要掌握的要點可以幫助您順利度過台灣的旅程,享受這個多元文化和美食的國家。台灣的友善和熱情的人民將使您的旅行變得難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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